多少容量的行動電源可以帶上飛機?mAh轉換為Wh計算機

mAh 轉換 Wh 計算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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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果:

要將mAh轉換為Wh,可以使用以下公式:
[math]\text{Wh} = \frac{\text{mAh} \times \text{V}}{1000}[/math]

行動電源不可以託運!

從臺灣出境的話,根據桃園民航局的規定,除了原本安裝在電腦、手機內的鋰電池以外,其餘的通通不可以託運,簡單來說,行動電源、鋰電池產品與備用鋰電池都要放在手提行李,跟著你一起上飛機呦

飛機航行在高空時,因為壓力不同的原因客艙會進行壓力調整,讓乘客正常呼吸,但貨艙並不會,有可能放在貨艙時行動電源、鋰電池會因為壓力膨脹導致起火甚至爆炸,造成飛行安全的疑慮,因此切記行動電源不可以託運!

行動電源需放在手提行李,且根據國際民航組織(ICAO)《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》和《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》中,乘客攜帶行動電源須符合以下標準:

  1. 額定容量小於100Wh:數量20個內可不經航空公司同意,但航空公司有權利拒絕,超過20個則需要申請報備。
  2. 額定容量101~160Wh須事先經過航空公司同意,並取得「CAO」(Cabin Only)的標示才能手提上飛機,且每人最多攜帶2個
  3. 額定容量超過160Wh:一律禁止攜帶
  4. 嚴禁攜帶損壞、漏液或有裂痕等瑕疵的電池。
  5. 行動電源機身上一定要有標示。(沒有標示會被海關丟掉)


目前根據民航局規定,除了原本就安裝在電腦或手機內的鋰電池,其他一律禁止託運(所以行動電源不可以託運),只能手提上機;行動電源和備用鋰電池限本人使用,拿去參展或販售一率不允許;容量在100Wh以下的沒有限制數量,容量在100~160Wh的每人限制兩顆,超過160Wh的不能帶。而除了民航局的規範外,7家航空公司也都有大同小異的規範,分別如下:

* 額定能量的計算公式:Wh(瓦特)= mAh(毫安培)/1000 x Volt(電壓),舉例:10000毫安培的行動電源,標註電壓是3.7V,那麼它的額定能量就是10000mAh/1000* 3.7V=37Wh。)

1. 長榮航空

攜帶備用電池及行動電源的限制
不可放置於託運行李中,且電池須個別處理,如放置於電池保護盒,或於電極上貼絕緣膠帶、個別放入塑膠保護袋中保護,避免短路。備用鋰電池必須低於 100Wh/ 2 克鋰容量 (LC),每個人可攜帶至多20個備用電池,行動電源若無明確標示規格或數值則一律禁止攜帶。

須經航空公司同意
備用鋰離子電池超過100Wh,但不超過160Wh(包含160Wh),每個人最多可於手提行李中攜帶2個備用電池上機(推薦給你:超強手提行李打包術),超過160Wh則禁止攜帶。含鋰電池之物品,每個鋰電池必符合聯合國「測試和標準手冊第3部分」,38.3節之每項試驗要求。

2. 中華航空

功率小於100Wh(或小於2克鋰含量)的備用電池,可手提,也可託運,每人限攜帶至多15個;功率介於101~160Wh(或2~8克鋰含量)的備用電池,需經過航空公司同意,可手提,也可託運,每人限攜帶至多15個。

至於小於100瓦時(Wh)/2克鋰容量(LC)的備用(鋰)電池或行動電源,僅可手提,不可拖運,每人限攜帶至多20個,若功率介於101~160Wh(或2~8克鋰含量)需經過航空公司同意。

另外,為了整體的飛行安全,華航禁止旅客攜帶不可拆卸鋰電池的電子裝置,例如電動滑版、電動平衡車等。如果是鋰電池未拆除的電子器具,也同樣禁止手提或託運,拆除鋰電池後,電池須以手提方式攜帶,若將安裝有鋰電池之電子裝置託運時,則需完全關機。

3. 星宇航空

功率小於100Wh(或小於2克鋰含量)的備用電池,可手提,也可託運,每人限攜帶至多15個;功率介於101~160Wh(或2~8克鋰含量)的備用電池,可手提,也可託運,但需經過航空公司同意,每人限攜帶至多15個。

至於小於100瓦時(Wh)/2克鋰容量(LC)的備用(鋰)電池或行動電源,僅可手提,不可拖運,每人限攜帶至多20個,若功率介於101~160Wh(或2~8克鋰含量)需經過航空公司同意;超過160Wh則不能帶上飛機。

另外,如將安裝有鋰電池之電子設備(如手提電腦、相機及手提電話)託運時,需確保完全關機(並非睡眠或休眠模式),不會被意外啟用,以及已受到妥善保護。

4. 捷星航空

若搭乘捷星航空攜帶含備用電池的設備出行,只能手提,且每人攜帶總數不能超過20塊,其它有關電池的限制規定亦適用,介乎 101Wh 至 160Wh 的電池(如醫療設備內者)需要航空公司批准;容量超過 160Wh 的鋰電池必須通過 澳航托運批准,申請都可以寄信提出申請。

5. 亞洲航空

禁止旅客將備用鋰電池(例如行動電源)放入託運行李,但只要符合規定即可隨身攜帶。個人使用的電子裝置(例如相機、筆電),只要鋰電池功率小於160Wh,即可攜帶進入機艙,其中101 至 160Wh之間的電池,必須絕緣包裝。如果沒有標示功率和電壓的行動電源,是不能帶上飛機的。

6. 酷航

根據酷航規定,可以攜帶不超過160Wh的鋰電池,但只能放在隨身行李內,其中101至160Wh之間的電池,最多只能攜帶兩個,100Wh以下的電池則可攜帶20個,必須使用保護措施以防止短路。若是含有鋰電池的電子裝置,則必須從裝置取出鋰電池,並置於隨身行李內。

7. 台灣虎航

虎航的規範和民航局的規範一樣,行動電源和備用鋰電池限本人使用,拿去參展或販售一率不允許;容量在100Wh以下的沒有限制數量,容量在100~160Wh的每人限制兩顆,超過160Wh的不能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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